粤港澳大灣區文化創意設計大賽
知識產權相關註意事項
一、大賽將全程引入專業知識產權顧問單位及法律顧問單位為大賽各環節提供服務。大賽組委會享有對參賽作品以非盈利為目的的發行、成果展覽、表演、資訊網絡傳播、攝製、翻譯、彙編、宣傳、推廣、推介、評選等權利,且不需支付報酬。
二、如有需要,大賽組委會有權修改獎項設置。
三、大賽組委會將會對參賽作品進行公開展示,建議參賽者在申報作品時,進行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登記,如參賽者未在公開展示前進行知識產權登記申請,造成專利新穎性喪失,大賽組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參賽作品的成果轉化、知識產權保護登記、商業化開發使用等具體事宜可另行與相關方簽訂協議。
五、大賽組委會對本屆大賽保留最終的解釋權。
諮詢電話:0756-2602411、0756-32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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